花笙紧张的情绪还没完全稳定下来,小心地伸手摸了摸刚才出现血痕的地方。
手心上不仅没有愈合后的疤痕,还丝毫没有了刚才的痛楚。
这么奇怪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花笙整个人都精神恍惚了,撑着发木的双腿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冷静过后,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平板电脑漏电,所以导致他出现了幻觉?
“(摇头),不对不对……”然后又果断否定了这个猜想。
平板漏电还说得过去,可是这种小电流会电出幻觉也太尼玛科幻了吧!
花笙坐在桌前盯着躺在桌面还没熄屏的平板电脑,不敢伸手碰,甚至不敢离得太近。
“今天还是先早点休息,等到明天再去售后看看。”
想起这几天的事,花笙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他一个大学即将毕业的学生,也是个小有名气纯情漫画作家,凭借《花生》这个作品,红遍各个中学校门口的报摊书店。
最开始是经叔叔介绍去做了漫画家的兼职。虽然起初成绩并不理想,但勉强日子能过得下去。
再后来大一刚结束的那个暑假,花笙在同学联谊会上认识了一个刚毕业的学长。
人帅,超帅,特别的帅!
聊过后才知道,对方名叫费城,以前就拍过一些广告,毕业后也打算一直做平面模特,还签了家娱乐公司。
两人没认识多久就在一起了。费城哄着劝着让花笙搬到自己家,然后干柴配烈火,圈圈又叉叉。
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一并都发生了。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费城对花笙宠溺的态度可以说是教科书级别的好老攻了。
就连费城相处几年的好兄弟都对他这一系列骚操作表示看不懂。浪了半辈子的风流少爷,怎么突然人设崩了?
花笙身边的朋友也纷纷对他们的神仙恋爱表示羡慕嫉妒,就连他自己本人都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
可是好景不长。
就在几个月前,他们还被邀请去参加一场婚礼。费城除了给人做伴郎,也跟着婚礼进程忙前忙后,而花笙就坐在下面安静地看着仪式进行。
当看到新郎新娘交换戒指那一刻,花笙莫名觉得鼻子一酸,于是便偷偷离开了教堂。
他看着海浪一片片冲上海岸,不由得想起他们俩的事。
身边有在这个圈子的朋友,大多结伴去了国外注册结婚。虽说他和费城感情一直很好,但他总觉得偶尔有时候离费城怪远的,怎么也抓不住。
他也想过像朋友们说的那样索性就把费城拖去国外注册,人帅多金好男人,这便宜不占白不占啊!
但花笙还并没有想好,他们之间是否应该迈进一步,又或者说,他不知道,该不该打破现如今的稳定生活。
——
记忆回到昨晚,花笙被退稿以后,就整天埋头苦于人设图。
终于,没等来编辑的好消息,却等来了房东的催交房租。
因为在一起的时候,花笙自以为找到归宿似的把学校的宿舍推掉了。导致他分手以后,不得不搬出来另租房子。
真是,不租房不知房租贵!
花笙稀里糊涂地交了一月租金后,数了数钱包和账户余额,发现下个月的房租又没着落了。
打开冰箱,里面也是空空如也。
‘宝贝,想吃什么?老公去买。’
……又想起他了。
‘想吃玉米排骨汤!鸡翅包饭还有可乐!’
花笙嘴角微微抿起。那时候的他,会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塞满冰箱,每天都换着花样。
“啧!烦。”花笙烦躁地闭上眼。
一想起这个人渣他就生气,两个月前突然一声不吭的就走了,手机邮箱还是任何一个联系方式,全都联系不上,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可尽管是在那个时候,花笙也没认为自己是被抛弃了,他甚至傻乎乎地担心费城是不是惹了什么麻烦。
直到一个自称是费城妻子的女人来敲他的家门,拿着结婚证说他们已经在国外注册结婚了,并希望他可以尽早搬出去,这样就可以把房子卖掉折现。
淦!淦!淦!
你丫和女的结个婚还跑去国外了!
不对!
你丫居然和女人结婚了!
TM不是说自己是男同吗!斩钉截铁说自己不是双的是哪个狗?
良心都被你自己当成早餐配红酒了吧!
丫骗完感情又去骗婚!
还跟老子说啥真爱!讲啥一辈子!!谈个屁的人生哲学!!!
敲!里!马!555555……
“混蛋!”
酒劲上头的花笙脸红扑扑的,把手里的易拉罐一扔,倚着沙发坐在地上,看天花板发呆。
他其实也并不是接受不了费城和女人结婚,而是怪他不应该不告而别,还偷偷结婚,最后竟然让另外一个旁人掺和进来和自己说明这一切。
不对,人家成双成对的可是领过证的,算哪门子旁人。
说到底,自己才是那个旁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还不如一个刚认识不到两月的人。
“真TM迷幻!”
花笙边想边气,边气边想。
一不小心就把人像画了出来,借着酒劲又把这张图和之前的好多人设图混在一起了。
以至于今天一起交给编辑的时候,才发现里面有他的画像。
花笙烦躁地拨乱头发。
“算了,爱谁谁。”
然后回去卧室睡觉。
第二天。
花笙先是带着平板电脑去售后服务中心,技术人员把电脑拆开,花笙则是坐在一旁安静等待。
一位穿着制服的女人温柔地笑着,递给花笙一杯水。
“先生,请您喝水。”
“谢谢。”花笙礼貌回以微笑并伸手去接。
可就在接过杯子的一刹,花笙的手心又是突然一阵刺痛。
“啊!”
手一松。一次性水杯应声落到地上,杯里的温开水也跟着飞溅出来。
这场面始料不及,把女人吓了一跳。低头一看水杯倒在她脚边,裙子上也被洒上了大片水渍。
痛意过后的花笙马上回过神来涨红了脸,满脸歉意地向女人道歉。
“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对方也毕竟是大公司的员工,素质尤佳。
女人脸上的笑依旧,轻轻说了句:“没关系的。”
然后屈膝捡起地上的纸水杯扔进垃圾桶,到里面更衣室去了。
当她的年轻同事带着拖把出来清理地上的水时,抬头看了花笙一眼,眼中似乎有些惊异,刚想开口说些什么。
正巧这时技术人员也带着花笙的电脑出来,花笙立刻迎上去。
技术人员表示:“先生,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
一向不信邪的花笙当即相信了他说的话。
到了家门口,又转而带着电脑去医院挂了精神科。
“通感症?”
花笙双手握拳按在桌面上,疑惑地看向对面的医生。
医生摸了下胡子,点点头。
“不不不,我想您应该是弄错了,我的感觉没有那么丰富,只是会偶尔感觉手心疼。您看!就是这。两次都是同一个位置。”说着,他还把右手手心展示出来,指着中间的一条掌纹附近。
医生笑了笑:“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年轻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现在只是轻微的通感症,平时多注意休息,配合饮食均衡。另外,还有保持良好的心态。”
于是花笙灰头土脸地出了医院,搭上去学校的出租车。
他心情复杂地看向右手心。
医生说这是通感症,但他知道这不是。
下课后,花笙也是一个人走在校园的小路上。
走着走着,耳边突然传来一阵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声音。
“!”花笙愣在原地。
那是一阵马蹄声,还掺杂着一些战场厮杀的声音。
怎么回事?
花笙单手捂住脑袋,难道自己真是得了通感症了?
不是吧!这是失心疯了吧。
片刻功夫,耳边的声音又消失不见,就仿佛从没出现过似的,
花笙回家路上一声没吭,到家里也没有想太多。谨遵医嘱,画好今天该交的稿子后就洗漱睡觉了。
然而,怪事接二连三。
花笙自从上次看过医生后,手上的那道血淋淋的伤疤就再没有发作过,反而是听觉又开始出了问题。
不是在空无一人的音乐厅里听见兵场练武声,就是在蒸汽腾腾的浴室里面听见古筝琴鸣声。
上课中途突然有射箭中靶的声音都不足为奇,奇得是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能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
情况一天天不见好转,还根本没有应对的方法,这病也不知该怎么治。
碍于社恐的花笙并不愿意求助别人,每天过着学校到公寓,两点一线的生活。只能一天天硬抗,一天天习惯。
一天上午,他原本在家画连载的稿子,中途接到一通教授打来催课题的电话后,无意间抱怨了几句。
“何人在此!”
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急促的厉吼,把花笙吓得不轻,立刻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您好!”
转瞬,又被自己的愚蠢打败。
好个鬼啊!哪有人说话啊!多半又是幻听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