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江南区某花园小区,一婆婆和一年轻女人有说有笑地进了公寓楼。
“今天的菜可真新鲜!”
“是啊!我还特意买了一条大鱼,等着回去给我家小孩煲鱼汤。”婆婆脸上笑开了花。
两人手里各提着一个菜篮子,似乎刚从菜市场回来。
“张婆婆,我来吧。”年轻女人抢先扶着楼前的入户门,等婆婆先进去,自己再进。
“您家的小孙子今年多大了?”
“比你儿子大一岁。”婆婆笑得满眼皱纹:“今年该上五年级了。”
“哈哈,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
“诶?这电梯怎么又故障维修了。”
女人站在拦路牌前皱紧眉头为难,她家住在十七楼,每次爬楼梯回到家都能累得她心慌气闷的。
婆婆轻拍女人的后背:“咱们走楼梯上去吧!总这么故障,以后准得出事。”
女人不情愿,但也别无他法,扶着婆婆走去楼梯间。
刚到了第十一层。
“不行——”
一道震耳欲聋的喊声响彻。
女人惊的浑身一哆嗦,瞠目循着声音找,发现应该是从她身旁的防盗门里传出来的。
婆婆拍拍她的手,自以为语重心长道:“这户人家是租客,上个月刚搬来,听说还是个大学生,不好好学习成天闷在家里给人画画,住在他楼上总能听见有动静,别人敲门也不给开。”
然后叹了口气:“明明是个正上学的孩子,整天琢磨些有的没的,以后能捞着铁饭碗吗,这要是我儿子,我肯定……”
女人边跟着婆婆上楼,边回头看了眼门牌,1111。
门里——
“这个不行!!”
“为什么不行?”
“不为什么!就是不行!”
花笙在大喊大叫了一番之后,发觉自己情绪是有些不太好,掩面闭眼沉了沉气。
“抱歉叔叔……我的意思是,这不大好……”花笙声音放低了几分贝,语气也缓和了不少。
坐在办公桌上的史蒂文也不急不恼。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扭着肥硕的屁股往后蹭了几下,用双指缓缓刮了下两边嘴角,再次审视了一遍手中的画稿。
画中男子手拈一枝桃花。眉间英气逼人,双眸锐利且有神,挺直的鼻梁,朱唇皓齿。俊朗的外表下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傲骨霸气。
这绝对符合漫画《将军赋》里面顾瑜将军的人设嘛!
史蒂文揪起五官,看了半天也没觉得有哪不好的。
于是用自己奇怪的普通话质疑:“哪里不好啦?介不系蛮好的么!比你叽前的自画像好得多得多咯!”
史蒂文自顾自地说着,余光瞥见花笙的为难神色,又出言宽慰他几句。
“蜀黍晓得你一边画画一边兼顾学业不容易,但是蜀黍我当年也系杰么过来的,所以蜀黍完全理解你现在的处境,之前的那些个纯情漫画集,男主角都系甜腻腻的小奶狗,跟你形象也差不多。但是杰次不同哇!杰次的男主角是个守驻边疆多年,威风凛凛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而且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
“……他可是个钢筋直男。”史蒂文阴阳怪气地用食指戳了下花笙的小肩膀,意有所指。
“还有啊,不要和我讲你看着这张脸没有灵感,我不相信!”史蒂文抱膀哼了一声。
花笙未语,只觉得口干舌燥,无奈地拿起手边的甜牛奶,嘬了一口。
话说——
眼前翘着二郎腿坐在桌上的胖哥史蒂文,正是他的漫画责编,也算是门远方亲戚。当初花笙兼职漫画家就是被史蒂文领进的门……
……虽然,这两年来没少被他克扣工资。
但花笙认为,毕竟是史蒂文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大家互取所需,不过是多拿一点少分一点的事,说到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反观这个史蒂文,他表面上爱这个远房侄子,实际上只爱钱。对老板谄媚溜须,对同事两面三刀,就连对自己的侄子呃……远房侄子,遇事都是当属利益第一,其他第二,实打实的自私鬼。
要是换做其他的事,没准花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妥协了,但是这个……
“叔叔,他……”花笙刚想解释。
“小笙啊,你听叔叔讲,男主角的形象必须要这种英姿飒爽的铁血男子汉。”史蒂文手指头在平板电脑的人设图上敲了敲:“只有这样才贴近剧情,而且现在的小女生啊,都喜欢这一款,就像那个前段时间火起来的那个模特……叫什么来着。”
“……费城?”花笙蹙眉,狐疑地问了句。
“啊对!费城!”史蒂文眼睛一亮,翘起兰花指继续咂咂嘴感叹。
“不过话说回来呀!要是我家小笙能找到这个相貌的男朋友啊,家里的长辈们怕是都要去祖坟上香拜一拜咯!”
“……”花笙环胸靠在墙上,顿时无语。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这上面画得就是我前男友。”
“啊??!”史蒂文骇然,差点儿没从桌子上站起来。
花笙坦然点点头:“费城。”
史蒂文脸色大变:“哎呦,哎呦,哎呦呦呦呦呦了不得啊!”
他挪动肥胖的身体笨拙地从桌上下来凑到花笙跟前,震惊不已的指着平板电脑上的画稿,嘴皮子也跟着不利索了。
“这这这个这是,这是那个拍广告的小伙子啊?”
花笙眼睛直直地盯了史蒂文几秒,没回答。
然后又面无表情地看向窗外。骨节分明的手像握酒杯一样轻捏住杯口,又喝了口牛奶。
“嗯,但他现在好像……已经改行了,不拍广告了。”
“去做什么了?”
花笙不耐烦地皱眉:“花店老板吧?我也不太清楚,分都分了,还惦记什么。”
闻言,史蒂文恨铁不成钢地拍了下大腿。
“害呀小笙啊!你要我说你什么好!那么好的小伙子,你们两个在一起也挺不容易的,怎么不知道珍惜啊!”
“不是我不珍惜。”花笙犹犹豫豫地说不出口,索性敷衍了句:“……是我配不上他。”
“你配不上他?!”
史蒂文惊异之余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又同意似的点点头。
“哦呦,那倒是句实话。”
花笙幽怨地看史蒂文一眼。
“哎呀我是说你平时太不注重打扮了!人家小费城的追求者排队都能绕地球三圈了,你还天天邋遢着,一点危机感都没有。”史蒂文食指戳了戳他的肩膀。
“你看看你自己ho!不是叔叔非要讲你的闲话哈!头发长的绑起小辫子都不愿意去理一下造型。穿得衣服也松松垮垮的,看着没精神。噢!还有你这个能遮住半张脸的黑框眼镜,好好个白白净净的小孩都变成邋遢大王了……”
把史蒂文的唠叨自动变为背景音,花笙捧起牛奶杯小声逼逼:“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待着还捯饬那么精致干嘛?打扮给谁看啊!”
……
接下来,史蒂文一番苦口婆心加软硬兼施,终于两人各让一步妥协,更改华盛的人设稿。
估计史蒂文一定是对这本漫画的期待颇高,所以才费这么大心思在自己身上。
而且世界那么大,费城那么忙怎么可能碰巧就被他看见这部漫画呢!就算看见了又怎么样,人设稿一改完,谁能知道这是他。
想到这点,花笙也没什么坚持拒绝的理由了。
“那说定了,顾瑜将军的人物形象就是这个了!!我看好你哟!”
临走前,史蒂文夹起公文包,对着花笙一顿‘爱的鼓励’。
“叔叔再见。”
花笙假笑着把人送出去后,嘴角就立刻垮下来,把门轻轻带上,长舒了口气。
“终于走了。”
人走以后,花笙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清静了不少。他重新拿起扣在桌上的平板电脑,画中人的脸庞和眼神与费城并无二致。
这让他不禁有点烦闷,过了这么久,居然还能想起那个人,并且还可以分毫不差地把他画出来。
淦!
那个在不久前一声不吭就消失了的人。
花笙轻眯起眼,让人看不出情绪。他用右手轻轻抚上屏幕中人脸,就像是那人真实存在在眼前一样。时至今日,他的心仍会为他微微泛起波澜。
“嘶——”
在刚触及到画中人眼睛的一瞬间,手上突然像是被人用刀刮了一道。极度真实的痛觉把花笙吓了一跳,立刻把手抽回来。
不多时,右手指尖发麻微微颤抖,手掌心处犹然出了道血痕。
荒唐至极!花笙没去琢磨自己怎么受的伤,而是首先考虑该怎么处理伤口。
突然出现的血痕,无论是在自己身上还是在别人身上都是他从未见过的深度和大小。
可奇怪的是……
正当他要采取一些措施的时候,手掌间却莫名失去了痛感,取而代之的是轻微麻木。
等他定神下来,看向自己的右手掌,又试着动了动。
刚才掌心的那道血红色的划痕已经不知去向,甚至干净得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花笙被这奇怪的现象惊地半张着口,半天说不出话。他赶紧摘掉眼镜扔在一旁,把手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
“真的一点都没有了?”花笙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这是自打他出生以来,第一次对这句话产生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