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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你的离开

    暑假的尾声像不发一语的客人,悄悄坐上了我们的日子。天气一样热,蝉声一样聒噪,我和林森还是每天清晨一起跑步。只是我没想到,在那样平常的一个早晨,他突然停下脚步,语气安静得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林龙,我可能要搬家了。」

    我整个人像跌进冰水里,脑袋一瞬间空白。他看着地面不敢看我,风轻轻吹过他额前的刘海,却吹不走我心里瞬间翻涌的慌张。

    「为什麽……」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轻,像一个不敢面对答案的提问。

    「我爸工作调动,说是长期的。我们要搬去南部,爸妈昨晚才告诉我……」他低声说,那语气里有我从没听过的无力。

    我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明明才刚和他在C场追逐过,刚在他家一起写功课吃炸J,怎麽忽然就……要走了?

    「你什麽时候走?」我问,声音发抖。

    「下周一。」他咬着嘴唇说,「我们家今天就开始收拾行李了。」

    我呆站在原地,只觉得有什麽东西开始一点一点从我x口被cH0U走,像风一样抓不到、却又空得发疼。

    那之後的几天,我们每天还是照常见面、晨跑、讲话……但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我们都刻意不提那天早上说的话,却又小心翼翼地记着彼此的笑、彼此的声音,彷佛这些会是最後的录音带,要一辈子收藏。

    最後一天傍晚,我们约好了去学校的C场。yAn光像金sE的沙一样撒满整片草地,我们并肩坐着,影子交错缠在一起,好像不舍得分开。

    我终於还是问出口:「你会……忘记我吗?」

    他转过头来看我,眼神里满满的东西——有温柔、有难过、还有像誓言一样的坚定。

    「不可能。」他说得很轻,却像敲在我心上,「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也是……我最特别的人。」

    我低下头,眼泪不听话地浮上眼眶。我的声音小得快听不见:「我真的……不想你走。」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很紧、很实在。他说:「你还在这里,我就还在。只要你记得我,我就没有离开。」

    那一晚,我回家後打开日记,笔尖在纸上颤抖地写下:

    「今晚的风好安静,像在听我心里的声音。林森要走了,但他说,只要我记得他,他就没有真正离开。我不知道这样的话是真是假,但我会拼命地记住他,像记住我的呼x1。」

    隔天一早,我陪他去车站。他穿着白T和运动鞋,跟我说笑话、装作一切如常。但当火车驶进月台,他终於沉默下来。

    「你不准变心。」他最後对我说,嘴角强挤出一个笑。

    「你也一样。」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握住他的手,像想把我整个人都交给他一样。

    他回头的那一刻,我看见他眼里闪着泪光。我知道他想哭,可他忍住了,就像我一样。

    火车开动了,他从车窗探出身子拼命对我挥手。我站在月台边,努力张开笑容,却发现脸颊上早已Sh了。

    直到火车消失在远方,我才蹲下身子,把脸埋进膝盖里,让眼泪静静流下。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T会「离别」的味道。不是吵架、不是分开几天,而是真正的不能再每天见面的离别。

    开学那天,我站在教室门口,身边不再有林森。空气里有GU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像是夏天还没完全离开,却也不是从前的样子。

    但我知道,我不能停下来。

    他给了我勇气,我要继续前进。我们的故事,不会因为距离而结束,而是会变成一条更长、更远的路,只要我不忘记他,只要我们还在彼此的心里——我们就还在一起。

    三十岁那年秋天,我在整理老家的cH0U屉时,无意间翻出一本发h的小日记。

    封面是我国小常用的那本,蓝sE格纹,角落还贴了张那时流行的卡通贴纸。日记里的字迹有些歪斜,有些潦草,但我一眼就认出那是十一岁的我——那个害怕被看见、又害怕被遗忘的自己。

    我一页页翻着,直到翻到那一篇写着:「今天是我最难过的一天,但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连结不会因距离而断开。我会一直等待你回来的那一天。」

    我静静地坐在床边,望着窗外洒落的yAn光,心里泛起一GU熟悉又陌生的酸涩。

    那年林森搬家的那天,我是真的以为世界塌了一角。後来的我们,有联络。

    我说有啊,你还在跑步吗?

    他点头,那次我们并肩走了一段老路,一样的C场,一样的风,但彼此却已经在不同的时间河流上漂流太久。

    有时我会想,如果他没搬走,如果我们能一直待在彼此身边,我们会不会——

    但世界从来不是「如果」堆出来的。

    我们之间没有决裂,没有离开得不堪,只有一场真正的「长大」,把我们从童年牵引进青春,再慢慢推向了成年人的世界。

    我记得我们曾一起许下的承诺——「不管发生什麽事,我们都要一起走下去。」

    後来我们没能一直一起走,但那段路,我们走得很真,很认真。

    我现在明白,有些感情不是用「在不在一起」衡量的,而是那段时间里,你们是否真的彼此相信、彼此扶持。

    林森,谢谢你在我最懵懂的岁月里,陪我学会了什麽是靠近,什麽是牵手不放。你让我知道,那种不带恐惧、不带羞耻的情感,是可以被记住一辈子的。

    三十岁的我,还记得你十一岁时牵着我的手,说过:「你还在,我就还在。」

    我也想回给那时的你一句话:

    我一直都记得,所以你从没真的离开。

    待续~~将会出第二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