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主网 > 修真小说 > 天地劫(新)1-3.2 > 分卷阅读1
    天地劫(新)作者:zhangxxjj第一卷序章天空中没有一丝的光线,无论是月光还是阳光都无法穿透天幕上那重重的黑色,曾经繁华无比,代表着文明象征的都市正在血泊中哀号。

    杀戮与破坏这对如影随形的兄弟正一遍又一遍的蹂躏摧残着她。

    到处在流血,到处在燃烧,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与焦臭。

    一座原本富丽堂皇极其精美的宫殿前,战斗仍在继续着。

    一批接着一批精锐勇猛的战士前赴后继的冲向宫舍之前,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用他的双足迈过足能并排行驶十辆车的大门。

    他们的面前就只有一个人,一个看上去已经去了半条命的人,他的一条左臂血肉模糊的垂在身侧。

    但是此时的他却像从地狱的烈焰中诞生的魔鬼,英俊的面容严重的扭曲着,浑身滴淌着不知是自己还是敌人的鲜血。

    可是他每挥动一次尚算完整的右手,面前都会多了些冰柱与焦炭。

    一个将全身都隐藏在厚厚盔甲下的武士挥舞着巨斧兜头砍下,这个伤者只是微微的侧了下头。

    斧刃切入他的左肩胛,力道之大几乎将他的这半边身子卸了下来。

    伴随着耳边骨肉碎裂的声响,剧烈的疼痛并没有延缓他的动作,再坚固的盔甲都无法都无法阻挡他的一击。

    武士倒下了,他临死前瞪大的双眼几乎无法相信面前的人能挨了自己这能够将坚硬的花岗岩劈为两半的雷霆一斧后,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伤者随手将手中血淋淋,仍在跳动的心脏抛在了地上,无视面前硕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他的眼中只有百步之外如山似海般的兵阵前几个大将打扮的人。

    他用手点指着几个人,大声的咆哮道:「乾达婆!紧那罗!摩呼罗迦!远吕智!尔等久受尊神庇护,不思回报,反而投效仙界,余必将尔等斩尽诛绝。

    」其中一个人冷冷的笑道:「祭使大人,汝不识天命,妄图以卵击石,逆天而行。

    现今剑使已亡,而汝亦剩半条命。

    如若汝将……交出,吾等尚可留汝一个全尸。

    」伤者两眼精光大放,口中念着无法听清的咒语。

    原本阴暗的天空变得有如末世降临般,连大地都像是在害怕的微微颤抖。

    那几个人同时面露惧色。

    「是封幽死界!如果让他发动的话,别说我们,方圆百里之内生灵俱灭。

    快点杀了他!」各自施展平生绝学,想要致伤者于死地。

    伤者冷哼一声,「尔等萤火之光,却妄阻日月之辉;路边虫蚁,却想以臂挡车。

    」所有攻击过来的力量全都如泥牛入海般被吸入隐隐笼罩在他身上的气团,只要将最后一段咒文念完,封幽死界就会被发动,包括他在内方圆百里的生物连尘埃都不会留下。

    天空中闷雷滚滚,时而有闪电划破天际,却很快又隐没于层层乌云之内。

    一柄长剑突然从伤者背后透胸而过,带着蓬天血雨直插入身前的地上,而几乎能毁灭一切的阵仗在最后一个字时被终止。

    他用无法理解的目光扭头回视,自己的后方就只有一个人,一个自己甘心情愿将自己后背的空隙完全交给他的人,一个自己最信赖的人。

    而那人从漆黑的宫门中背着手缓缓地踱出,脸上悠然的神情就仿佛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游览百花争艳的花园一般,可是他腰间的剑鞘却是空的。

    伤者惨笑一声,透胸的伤势几乎夺去了他仅存的力量,摇摇晃晃中连站都站不稳了。

    他看了一眼已经将自己形成围势的那些曾经的袍泽,又无限依恋的看了一眼面目全非的宫舍,却始终没有再看那个背后偷袭自己的人。

    「余以祭使之尊发誓,只要时轮还在运转,只要七曜还在天顶分聚,余必将重回人间,终有一日必将幽界君临三界之上……」第一章「很久很久以前,时间久的已经无法得知到底距今有多长时间了,当时世间分三界,仙界居上,幽界居下,而人界居中。

    三界经过千年的杀伐征战,暂时达成了微妙中的平衡。

    」「仙界以妙法无边的术法居长,幽界以无敌的战力居次,人界什么都没有,只能在两界中随风而依。

    但是人却始终吸收着两界的能力,将仙界的术法和幽界的战法完美的合二为一,终于形成了能与其余二界相抗的力量。

    」「幽界之主罗睺以自身之力效法当年女娲补天做人,完成了两个极具人形的人偶。

    但却没有像女娲那样只赋予人生命,罗睺将以自己一半的术力和一半的剑力赐予这对男女人偶,并赐名,黑发紫眸男者为祭使霍雍,银发朱眸女者为剑使冰璃……」霍雍看了半天电脑屏幕上花了三个小时才打的这几行字,想要赌气删去,可是手指伸了两回又不舍的缩了回来。

    霍雍,年二十五岁,上海某名牌大学毕业,现无业游民。

    目前正专注写一部以自己名字命名主人公的玄幻类小说,可是构思了大半年,才刚一动笔就发现很容易和别的网络小说相雷同。

    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虽不英俊,但至少不难看,五官生的恰到好处,很讨人喜欢,而且身材高大,体格健硕,不应该到现在一事无成啊。

    不过也不能怪别人,要怪就只能怪他。

    上学时不好好读书,只醉心于野史杂记、古书地图。

    明明拥有超人一等的智商,可是花在学习上的时间还不如翻阅历史小说、古谈怪论的十分之一。

    退一步讲,具有运动员体格和素质的他,每次校际运动会都会被人拉去当临时工。

    就是这样的临时工,只要参加冠军就从不会旁落。

    可是他宁可找个僻静地方睡觉或者神游万里,白白蹉跎十几年时间,让一直看好他的体育老师扼腕叹息。

    就算是这样,高三时临阵磨枪的他竟然考上了名牌大学,只是上大学时溜号或者上课睡觉的时间远多于认真听课的时间。

    大学一晃毕业后,他做了几份工,其实平心而论真的很不错,但他认为不合自己的性格,干了几天后就炒了老板的鱿鱼。

    当了正规的无业游民后,他倒成了宅男,每天只是利用网络和别人交流,唯一出门还只是为了倒垃圾。

    生活来源无所依靠,但万幸的是他有一个在别人眼中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女朋友。

    封冰月,同样二十五岁,美国哈佛大学成绩第一名的留学生,现浦东某金融财团高级管理人员。

    不讲她出类拔萃的头脑,只介绍她那秀色可餐的外貌。

    明眸皓齿,隆鼻朱唇,五官恰如上天精心所制一般,有恰到颠毫的长在了欺霜压雪的瓜子脸上。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会说话似的,眼光流转间将一切美好降临人间。

    在国外几年养成了极好的穿衣品味,即使再旧再平凡的衣服,只稍一加工搭配,穿在她的身上都不亚于今季流行名牌。

    东方人的体形,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

    就是这样一个天之骄女,却令所有认识的人大跌眼镜成了一个无所事事之人的女朋友,此时还躺在犹如猪圈狗窝的床上,拥被而眠。

    要说这令地上一片碎镜片的原因吗,大概就只有孽缘这两个字能解释的。

    两人出生只相隔一天,而且母亲们的病床还相邻,父母们又是同事又是邻居。

    所以两人自懂事起就在一起,同一所幼儿园,同一间小学,同一间中学。

    只是在上大学时,封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哈佛的奖学金,霍雍呢只能留在国内上大学。

    年初时,霍雍很难得的参加了一次旧同学的聚会,在聚会上与封冰月不期而遇。

    两人还和从前一样一见面就斗嘴,谁都得理不饶人。

    最后用封冰月的一句话「大概是撞鬼了」,口舌之争后两人喝了同一瓶酒,上了同一部车,终至上了同一张床。

    酒醒后,封冰月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和他约法三章。

    若是同意,两人便交往下去,若是不同意,自己想想吧。

    其一,双方不得干涉彼此的交往圈子;其二,双方不谈婚嫁,只等时机成熟之时:其三,不得强迫她做不愿做的事(包括那种事)。

    霍雍精赤着上身,活动一下窝在电脑前几个小时腰酸背痛的筋骨,伸手一拉将窗帘拉开。

    一抹朝霞已透过明亮的玻璃射了进来,照在斗室内像是给狭小的空间涂抹上了一层红光。

    床上熟睡的佳人大概是被陡然的光线刺激到了眼睛,像只小猫般咪咪含糊了两声,翻过身又睡着了。

    搭在身上的薄被卷落在地,无限美好的胴体尽收霍雍的眼底。

    虽然两人总是有机会就拌嘴,虽然有着这个那个的矛盾,但是霍雍还是不得不为她绝美的姿容击掌叫好。

    晶莹剔透的玉骨香肤从精美有致的脖颈到可人的脚掌呈完美的顺滑曲线,细细汗毛在霞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大小适中的双乳上粉红的乳头乳晕,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的平坦小腹,长而不肥不瘦、结实有力的双腿每每回想起晚上那有力的动作,都让人销魂不已。

    但是这些都抵不上美人酣睡未醒那娇弱海棠的睡姿,长长的睫毛静而不动,小嘴时而轻动一下,都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迷人。

    就是这样一幅能令所有男人性欲打动的美人春睡图,霍雍竟然压制下了拔剑再战之心,只是轻轻的拍了拍滑腻诱人的脸蛋。

    「小懒猪,快起床。

    不然的话,太阳公公要晒屁股了。

    」「嚜……」一声倦怠感十足的长吟,一下无限遐想的懒腰,尽展魅惑情怀。

    佳人睁开了惺忪的星眸,懒懒的抱怨道:「人家不想上班啦。

    」说是这么说,可不到三五分钟,就已经躲进了厕所,十数分钟后回到房间时又变成了在金融界呼风唤雨的女强人。

    「今晚我有事会晚点回来……」临行前的叮嘱还没结束,却发现人已经趴在桌前呼呼睡着了。

    「你呀,你才是只大懒猪。

    」带着无比爱恋口吻的语气,美人在他如婴儿般天真无邪的脸上留下了爱的印记。

    ************枯坐在酒吧台边已有大半个小时,霍雍已经逐渐有些不耐烦了。

    若不是醒来时见到桌畔上字条上佳人清丽的字迹,打死他也不会浪费时间到这种嘈杂的连心都无法静下来的地方呆上片刻。

    不抽烟不喝酒的他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着冰水,不时地抬腕看着手表上秒针一格一格的移动。

    就在他失去了耐心打算离开时,佳人这才姗姗来迟。

    可是当封冰月踏入这公共场合的那一刹那开始,霍雍觉得自己的心针刺似的一哆嗦。

    封冰月没有穿着平时上班的那套万古不变的套装,改成了一套轻松明快的休闲装扮。

    她上身是一件平时很少选择的粉红色系的衬衣,下身配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将优美的s形曲线衬托得格外凹凸有致。

    穿着平跟皮鞋的脚上没有穿袜子,白玉雕琢而成的脚踝显得如此的醒目和诱人。

    衣服的变更只是霍雍心痛的一小部分,而她身后紧随着出现的男人才是令他不爽的最大成因。

    说句心里话,这个男人连同性的霍雍都从表面上无法找到什么瑕疵。

    雪白的衬衣拆开了衣襟,露出了里面结实的胸肌和茂密的森林,下身紧裹着的牛仔裤同样将他强壮的体魄和结实的屁股展现无遗。

    任何女人一见都会为他文质彬彬的气质和狂野的外形所倾倒,雪白的牙齿带来了阳光般灿烂的微笑。

    霍雍发觉和他站在一起自己简直就是一块煤炭,而人家却是tiffany的应季高档货。

    和自己的马子倒像是一对天造地设的情侣,和自己呢,不说那个蛤蟆和天鹅的烂故事了。

    「sam,这是我的朋友霍雍。

    霍雍,这是我老板sam·huang。

    」封冰月礼节性的为两人相互介绍。

    这个叫sam的家伙像是自来熟,很热情的和霍雍握手打招呼。

    「你好,霍先生。

    阿moon经常和我提起你,她说你是她所有认识的人中最聪明也是最特立独行的一个。

    」阿moon?大概是冰儿的英文名吧。

    这家伙自认为和她很熟吗?霍雍早就憋了一肚子火,不过却不敢当着封冰月的面前发作出来,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嘴上却开始发动了第一波次的攻击。

    「sam是吗?不好意思,冰儿从没在我面前提起过你,有所冒犯请你多包涵。

    」表面上热情的伸出手来,但心里正默默地运气。

    对方不疑有诈,也伸出手来相握。

    可是这一握,霍雍就知道面前的这家伙不是个等闲的角色。

    作为握力达到八十公斤,轻易就能将和这家伙身型相当,却比自己小上一圈的手捏得哭爹喊娘。

    可是今天对方不但面不改色,还有余力将自己的手掌震得虎口隐隐发麻。

    大概是不想让霍雍在佳人前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