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主网 > 藏经阁 > 三里屯-三里屯(全) > 分卷阅读5
    没日没夜的滚床单,就是跟心爱的人一起看动漫或者玩游戏。

    川偶尔她要陪她男友,我就看球,她就玩她男朋友的球。

    等他男友走了还是会飞快的来找我。

    我除了偶尔去要飞去南边看女友,有至少一半的时间在北京,在北京,我就想和她寸步不离。

    我一度试图望穿秋水,可是秋水在川面前也只是此消彼长的徘徊。

    忘掉需要多久,我只用了0。

    05秒,从闭上眼到睁开眼我就又看见了她,不管我上面是谁,我总能看见她,我相信,我们分开的时候,她把自己烙在我的眼角膜上。

    我不是大叔,其实川比我大一岁,她本来不接受这个事实,直到看了我的身份证上的照片,她确信我就是长得着急。

    因为上学时我留胡子,我的基友们总觉得我是按着快捷键长大的。

    我刚剔的胡子只要一炮就能从下巴上长出倒刺,每次不管是我女友还是川,摸起来都说这岂止是扎手,简直扎心。

    我不确信我们的分离,可是分离,你需要怎么表达漠不关心,我们俩遇到了那个问题,是交肾,还是交心。

    没过多久,我主动放弃,她的心我交不起。

    很快就更新完了,既然是故事,我还是在三里屯讲完。

    卵哥说,善始善终,所以我更新到10,十全十美是不是有点牵强,但我估计卵哥也在看,这一抽屉宝贝,我就替你挥霍了。

    这算是结局前的一个铺垫吧。

    故事总是被美化的比较多,我是尽量把自己生猛的一面拿出来,剩下还有一些秒射的我就不描述了,脑补吧。

    10背坐愁城对未来自言自语。

    故事是我晃着酒杯开始的,醉了,已经抓不住也握不紧,我在思念蔓延以前摔碎了酒杯。

    北京的夏天属于圆明园的废墟和北海的柳岸红墙,已经没什么人愿意去了,我陪着来北京玩的朋友漫无目的的走在大片大片的绿荫里,可阳光还是能穿透树杈和叶子的缝隙炙烤你。

    这大热天蒸发了体内的荷尔蒙,脱光了的大妞也抵不过一瓶小店老板从冰箱拿出来的、外面凝结了薄薄一层水珠的可乐,600毫升的不如350毫升的,350毫升的不如200毫升的,我喜欢瓶装可乐细细的腰身,嘴唇接触玻璃的一刹那,像初吻。

    我拿着可乐在坐在白塔面前等,等着白塔从白色变成红色,等着柳枝从绿色变成黄色,等着银杏叶第一次掉落,等到秋天快开始的时候,我拉着川在繁华落空时相拥。

    巴西被德国血洗的那天,我准备在家里享受着啤酒和薯片,可总是放不下,早上第一条短信是川的,「晚上来我家好么?」,平时都是呼来喝去的她一下子温柔了。

    我第一天假,也是我在北京的最后一个假期。

    我回复了她就回床上休息了整整一下午,我想晚上可以不用睡了。

    我第一次拿着礼物去找她,一个女神版的贝壳项链,我有话想跟她说。

    我们在楼下见面,在小区外的泰国餐厅吃了点,就去看电影了,第一次我们两个一起出现在了人潮中,什么都没有买,没有可乐,没有爆米花,她说,「我只有两只手,一直牵着你,一直还要挽着你!」,我不知所措的很开心,很伤心。

    我们不习惯在公众场合有过多的肢体接触,有什么共同的朋友或者同事在场时,我们都格外拘束,可那晚我的胳膊一直在她胸前,她抱着,靠着我。

    那天的电影好像是分手大师,全程我没有笑过一次,我甚至都记不起来这部片讲了什么?我把头靠在她头上,除了伊卡璐的果香。

    电影情节、川的衣着打扮、的士司机帅不帅,我一个都没记住。

    走到她家楼下,我们各自心领神会的抱在一起,我感觉到她很享受,也很难受,忐忑不安。

    我送她进门,坐在上发上,除了吻,也没有还没更多的表达方式。

    她拖着我的脸,我把她抱在我身上,扶在她的腰上,她双腿跨坐挺起腰板,我的手伸进她的衣服里,这么多炮却是我第一次解开了束缚在川胸前的丝绸,背是那么滑,跟她经常穿的睡衣一样,我生怕我手指上的倒刺会把她割破。

    朝阳街头的车照亮着四九城边的路,路边卖小吃没有吆喝但始终忙碌,对面公寓里的灯一明一暗,邻居的小孩哭哭啼啼,远方,我看不到月亮。

    我第一次用这个姿势,我只直到方便,她穿着裙子,只要把内裤拨一边,顺着我拉开的裤链,不用怎么动就滑进去了,我推拉着她的丰臀一前一后,她继续吻,喘息,呻吟,我只能说这个姿势并不是很舒服,特别是金属拉链,磨得我俩都疼,但是又不愿意停。

    我抱起她,按在墙上,使劲的摆动我的胯骨。

    我把她放下来,把内裤扯到膝盖,我解开腰带,从后面把她填满。

    她双脚并拢,越来越紧,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向后伸,拉着我的左手按在胸前,我承认,很舒服。

    我听着她动听的娇喘着,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突然她似乎快高潮似的说:「娶我!我爱你!」,「好!」,我越来越用力……我抱着她,贴在墙上。

    「我要嫁人了,我知道你也要走了,我听到老板跟我老大聊天了」,她哭了,「为什么不第一个告诉我!」。

    我深吸一口气,「是,我要走了,估计立秋以前吧」,我提起裤子从兜里掏出那个卖给她的项链,「祝福你,我听说你要结婚了。

    我也要去南方了……」,我慢慢给她戴上项链。

    我们几乎一夜没说话,她哭着、抱着我在我怀里睡着。

    早上,她接了一通电话就要去公司,穿好衣服,我们各自离开,既然是炮,还是打得专业一点,说好了势均力敌、善始善终。

    上的士后,我给她打了电话:「不用叫我喝喜酒了!」「你做梦吧,肯定是不会让你喝了!项链算礼物,礼金不能少!微信转账!哈哈哈!祝你幸福!」临行前几天是一顿又一顿的饭,领导叫那个跟我关系不错的小女孩送我回家,喝多了的我带她到三里屯醒酒,找了工体旁边的略显高大上的烤串,五块钱的羊肉串小的我都不忍心动嘴,除了那个没人愿意碰的牛板筋,我嚼的咽不下去,如果仔细嚼也许就能嚼出川的问道。

    老板送了我们两瓶北冰洋,我退了一瓶,我不是北京人,我不喝北冰洋,「请给我一瓶可乐」。

    她跟我聊她多爱这个城市,等公交都是幸福的,她在找一个值得她相遇的人,她等着一个值得她转身的moment。

    我喝了一口可乐,我跟那个陪我吃饭的小女孩说我也在等,但我等不到那个繁华落空的时候和那个紧紧相拥的人了。

    牛筋嚼完了,小女孩说要送我回家,我说我酒醒了,我把她送上的士,我自己又朝着工体北路走过去,我就想好好的跟这个地方再见,大半夜的,再也难见到使馆街的银杏了。

    基本不怎么联系了,她现在很幸福,我也不错,卵哥结婚了,我没赶上当伴郎,因为比他还早结。